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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BN用户服务协议
欢迎您使用CIBN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服务!
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即CIBN,以下简称“国广东方”或“我们”)依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通过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对互联网电视进行内容审核和播控,以使该互联网电视满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互联网电视合规的要求。国广东方负责为您正在或将要使用的终端平台服务(包括国广东方播控的电视机、机顶盒等硬件终端以及大屏应用软件终端)提供CIBN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服务,本协议系您与国广东方就您使用CIBN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服务而持有的CIBN帐号的使用而订立的。在此特别提醒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涉及服务费用条款,免除或者限制国广东方责任的条款,对您的权利限制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等,此类条款将以加粗的形式提示您注意。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CIBN帐号。您的使用CIBN帐号行为将视为您已充分理解本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1.1CIBN帐号系由国广东方所有的用于识别您身份的标识。帐号的所有权属于国广东方,您通过CIBN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播控的第三方终端平台(包括国广东方播控的电视机、机顶盒等硬件终端以及大屏应用软件终端)申请注册第三方终端平台帐号的同时,您需要点击、勾选或其他方式同意展示于第三方终端平台的本协议,国广东方公司即会自动同步生成与您唯一匹配的CIBN帐号,该行为将视为您同意注册生成并使用CIBN帐号,您仅拥有该帐号的使用权。请您注意:您也可以选择不同意注册CIBN帐号,但您可能因此将仅能使用第三方终端平台的基本功能并只能观看免费的互联网电视内容。
1.2国广东方在此声明:自您的CIBN帐号生成后,您的CIBN帐号是完全独立于您在第三方终端平台申请注册的帐号的。
1.3您可通过CIBN帐号享受国广东方及关联公司提供的CIBN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审核及播控服务。
1.4本服务条款的效力范围及于国广东方CIBN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的一切服务,您在享受以上服务时,应当受本服务条款的约束。
2.1生成帐号
2.1.1您确认,在您于第三方终端平台开始注册程序并同步生成使用CIBN帐号服务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2.1.2您保证在第三方终端平台注册帐号时应仔细阅读第三方终端平台公示的帐号注册使用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注册帐号。待您成功注册第三方终端平台帐号后,您需同时在第三方终端平台内阅读并同意本协议条款,国广东方将为您生成唯一匹配的CIBN帐号,您即可获得CIBN帐号的使用权并成为国广东方公司集成播控系统的用户。
2.2帐号使用
2.2.1您应对您帐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签署各类单项条款、发布信息、购买商品及服务、披露信息等)负责。
2.2.2您的CIBN帐号仅限您本人使用。未经同意,您直接或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您CIBN帐号或获取您帐号项下信息的行为无效。如国广东方判断您CIBN帐号的使用可能危及您的帐号安全及或信息安全的,国广东方可拒绝提供相应服务或终止本协议。
2.3帐号保管和找回
2.3.1您需知悉且同意,您应自行负责并妥善保管您的CIBN帐号名称和密码。您应当仔细阅读并遵守本协议有关帐号保管和找回的相关条款。如您的帐号信息遗失,请您联系本文末尾邮箱或客服电话进行找回。在找回过程中,请您务必配合我们提供相应的验证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否则可能导致您无法成功找回帐号。
2.4帐号转让
2.4.1您可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CIBN帐号,您不得恶意注册CIBN帐号,不得赠与、借用、租用、有偿或无偿转让或售卖CIBN帐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使用CIBN帐号。我们有权对上述行为进行独立判断并处理,您应当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同时,我们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及费用由您承担。
2.4.2我们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对您采取以下措施:
2.4.2.1如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广东方各单项条款或业务规则的规定,我们有权进行独立判断并随时采取限期改正、暂停使用、终止您对CIBN帐号的使用,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使用。
2.4.2.2如果我们发现您并非该帐号初始申请注册人,我们将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您使用该帐号。
2.4.2.3我们按照本规则或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或终止您对CIBN帐号的使用,而由此给您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资料、邮件和相关数据等的清空等),由您自行承担。
2.5帐号自动退出登录
2.5.1为保证您账号的安全性,如您连续3个月未使用您的CIBN帐号相关的服务,那么会在终端自动退出相应的账号,以保证您账号的安全性,届时请您重新验证登录。
2.6帐号安全
2.6.1您的帐号为您自行设置并由您保管,任何时候均不会主动要求您提供您的帐号密码。建议您采取特定措施保护您的帐号安全,包括但不限于安装防病毒木马软件、定期更改密码等措施。
2.6.2CIBN帐号因您主动泄露或因您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我们并不承担责任,您应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
2.7帐号注销
2.7.1在需要终止使用CIBN帐号服务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您可以在“我的”频道下,找到“牌照账号管理”的入口,点击进入申请注销您的CIBN方帐号。但您需要知道国广东方系依据国家政策规定为您正在使用的第三方终端平台提供集成播控服务,如您申请注销您的CIBN方帐号,您可能将仅能使用第三方终端平台的基本功能并只能观看免费的互联网电视内容。
2.7.1.1您仅能申请注销您本人的帐号,并依照CIBN互联网电视播控平台的流程进行注销;
2.7.1.2您仍应对您在注销帐号前且使用CIBN互联网电视播控平台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2.7.1.3您应当知晓您的帐号终止意味着您的用户内容将会被脱敏化处理。
3.1您在使用CIBN互联网电视播控平台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应同意将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3.1.1上传、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他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3.1.1.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3.1.1.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1.1.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1.1.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3.1.1.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3.1.1.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3.1.1.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3.1.1.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3.1.1.9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他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3.1.1.10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1.2不利用CIBN帐号及设备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3.1.2.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3.1.2.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1.2.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1.2.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3.1.2.5进行任何诸如发布广告、销售商品的商业行为,或者进行任何非法的侵害利益的行为,如贩卖可币、游戏币、外挂、道具等;
3.1.2.6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3.2您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向国广东方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您同意赔偿国广东方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同时,我们有权视您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发布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务、限制使用CIBN帐号、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同时,我们会视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3.3您不得对本服务任何部分或服务之使用或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他商业目的。
3.4您须对自己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您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首先承担了因您的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您应给予国广东方等额的赔偿。
3.5在任何情况下,国广东方都不对您或任何第三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戒性的、偶然的、特殊或惩罚性的损害赔偿承担责任。
4.1一旦本协议项下CIBN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系统有新的版本或功能,您将会收到相应的更新通知,您可以选择是否对设备上的软件进行更新。本协议条款适用于软件的所有更新和补丁程序。
4.2您可随时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同时您也知晓和同意,我们也可能会不时变更或改进我们的服务,对某些特定服务变更我们可能不会事先通知,这些情况可能会包括为改善设备功能而进行的功能性更新和升级。
4.3国广东方保留经提前通知,随时中止或永久停止提供某项服务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国广东方将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包括给予您一定的期限,使您能够下载可能存于我们服务中的数据,过了该期限之后,您的数据将被销毁。
5.1您了解并同意包括视频播放等在内的某些软件或服务可能由第三方终端平台根据其不同于本协议的独立条款提供。国广东方对第三方软件或服务不提供任何保证,第三方可能会就其软件或服务提供自己的保证。 您理解并同意,您将基于自己的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通过本软件或服务下载或随同本软件或服务使用任何第三方软件或服务,并且,对因下载或使用第三方软件或服务所导致的您的设备损坏或数据丢失,将由您自行承担责任。
6.1如发生下述情形,我们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1.1依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6.1.2由于您的使用不当或其他自身原因而导致任何个人信息的泄露;
6.1.3任何由于黑客攻击,电脑病毒的侵入,非法内容信息、骚扰信息的屏蔽,政府管制以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信息安全管理措施等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受阻等不能满足您要求的情形;
6.1.4因第三方如运营商的通讯线路故障、技术问题、网络、电脑故障、系统不稳定及其他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的情形;
6.1.5使用产品、程序及服务可能存在的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令人反感或非法内容的信息而招致的风险;
6.1.6用户之间通过本服务与其他用户交往,因受误导或欺骗而导致或可能导致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6.1.7服务明文声明,不以明示、默示或以任何形式对国广东方及其合作公司服务之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做出担保。
6.1.8您在利用CIBN帐号所发布的任何内容并不代表和反映国广东方的任何观点或政策,国广东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1.9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罚性、偶然性、特殊性或刑罚性的损害,包括因您使用本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尽管本协议中可能含有相悖的规定,我们对您承担的全部责任,无论因何原因或何种行为方式,始终不超过您在使用期内因使用国广东方服务而实际支付给国广东方的费用(如有)。
6.2国广东方对于因第三方终端平台原因对您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7.1您在CIBN帐号发布的信息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未经具有相关所有权人之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以任何方式上传、发布、修改、传播或复制任何受著作权保护的材料、商标或属于其他人的专有信息。如果收到任何著作权人或其合法代表发给国广东方的适当通知后,我们将在审查的基础上移除该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内容。
7.2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利用CIBN帐号发表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软件以及表演等原创信息的知识产权归您所有,但是您确认您对该等信息的发表、上传行为视同为对国广东方非独占地、永久地、不可撤销地授予该等信息相关全部知识产权的使用、复制等权利,并且您同意国广东方可转授权上述权利。
8.1鉴于互联网相关技术、市场、业务模式等等的发展迅速,您同意,国广东方有权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不定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及各类规则。如有修订,我们将通过法定程序通知。经修订的协议、规则一经公布,则立即自动生效,且成为本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您不同意上述修订,则您可能需停止使用本协议下各项服务。您继续登录或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表明您认可并接受经修订的协议、规则。
9.1本协议自您接受之日起生效,在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持续有效,直至依据本协议终止;
9.2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您使用CIBN帐号服务的时间早于您接受本协议的时间,您在此知晓或应当知晓并同意本协议于您第一次使用国广东方服务时生效,除非依据本协议提前终止。
9.3我们可能会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您使用CIBN帐号服务、或者CIBN帐号的权利;无论是否通知,我们将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原因终止本协议,包括出于善意地相信您违反了我们可接受使用政策或本协议的其他规定。
9.4不受前款规定所限,如果您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且我们接到权利人或权利人的合法代理人的通知后,我们保留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10.1若用户未满14周岁,则为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监护、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和使用本服务。
10.2未成年人用户涉世未深,容易被网络虚像迷惑,且好奇心强,遇事缺乏随机应变的处理能力,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而又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因此,未成年人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
10.2.1认清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区别,避免沉迷于网络,影响日常的学习生活。
10.2.2填写个人资料时,加强个人保护意识,以免不良分子对个人生活造成骚扰。
10.2.3在监护人或老师的指导下,学习正确使用网络。
10.2.4避免陌生网友随意会面或参与联谊活动,以免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危及自身安全。
10.2.5监护人、学校均应对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务多做引导。特别是家长应关心子女的成长,注意与子女的沟通,指导子女上网应该注意的安全问题,防患于未然。
11.1反馈
11.1.1您对我们提出建议(或称“反馈”),即视为您向我们转让“反馈”的全部权利并同意我们有权利以任何合理方式使用此反馈及其相关信息。我们将视此类反馈信息为非保密且非专有;
11.1.2您已同意您不会向我们提供任何您视为保密和专有的信息;
11.2隐私政策
11.2.1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一项基本原则。我们将按照本协议及《CIBN用户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和分享您的个人信息。本协议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内容未作明确规定的,请查阅我们的《CIBN用户隐私政策》,《CIBN用户隐私政策》与本协议效力等同且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1.3适用法律
11.3.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3.2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国广东方公司所在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单项条款与本服务条款在管辖约定内容上存在冲突,则在单项条款约束范围内应以单项条款为准。
11.4独立性
11.4.1若本协议中的某些条款因故无法适用,则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继续适用且无法适用的条款将会被修改,以便其能够依法适用。
11.5联系我们
11.5.1如果您对本协议或本服务有意见或建议,您可通过邮箱【productservices@cibntv.cn】及客服电话【4000590806】与我们联系,我们会给予您必要的帮助。
CIBN用户隐私政策
尊敬的用户,您好!
我们非常重视您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我们将通过本文向您说明《CIBN用户隐私政策》的核心内容,请您花一些时间熟悉我们的隐私政策。
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即CIBN,以下可见称“国广东方”或“我们”)依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通过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对互联网电视进行内容审核和播控,以使该互联网电视满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互联网电视合规的要求。您正使用的CIBN帐号是由国广东方为您使用CIBN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服务而提供的一项帐号管理服务,您在点击、勾选或其他方式同意展示于第三方终端平台的《CIBN用户服务协议》后,国广东方公司即会自动同步生成与您唯一匹配的CIBN帐号。现我方就在您使用CIBN互联网电视播控平台过程中,我方为实现审核及播控而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行为作出如本隐私政策之声明。
本隐私政策在制定时充分考虑到您的需求,让您全面了解我们的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惯例,同时确保您最终能控制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这一点至关重要。本隐私政策规定我们如何收集、使用、披露、处理和存储您使用我们的CIBN帐号时我们收集到的您的信息。注意,您通过CIBN帐号使用第三方终端平台的对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播控的终端观看视频等服务)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请查看该服务的隐私政策。本隐私政策下“个人信息”指通过信息本身或通过关联其他信息后能够识别特定个人的数据。
我们承诺,国广东方系合法的个人信息数据处理者。视听内容服务运营方仅为国广东方。本隐私政策内容均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同时我们将严格遵守《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35273-2020)及本隐私政策来使用、处理您的信息。
1.1您须授权我们收集和使用您个人信息的情形
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在于向您提供服务,并且保证我们遵守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您有权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该信息,但多数情况下,如果您不提供,我们可能无法向您提供相应的服务,也无法回应您遇到的问题。您应知晓,国广东方作为您正在或将要使用的第三方终端平台服务的集成播控方,在服务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需要自行或从第三方终端平台方处收集您的以下信息类型:
1.1.1用户基本信息:
第三方用户标识、手机号、邮箱号、个性用户名、密码、昵称、性别、头像;
1.1.2用户消费服务订单信息(若您使用过程中未涉及收费服务项目,国广东方收集您的信息内容将不包含该部分信息):
设备唯一标识、用户标识、购买产品编号、购买产品名称、产品类型、支付方式、支付金额、订购时间;
1.1.3用户权益:
用户标识、用户权益、用户权益起止有效期;
1.1.4用户登录信息:
设备唯一标识、用户标识、设备型号、登录IP地址、登录时间;
1.1.5播放信息:
设备唯一标识、用户标识、媒资内容编号、计费包标识;
1.1.6管控SDK采集的信息:
设备MAC地址、设备制造商信息、终端型号、应用名称、应用包名、应用版本号;
1.1.7播放信息:
设备唯一标识、用户标识、终端设备类型(1.互联网电视 2.互联网电视机顶盒3.互联网电视应用 4.其他)、影片id、影片子集标识、影片名称、影片的介质类型(1 点播,2 直播,3 联播,4 短视频)、影片的媒资类型(电影、电视剧、少儿、综艺等)、影片的媒资分类(电影、电视剧、少儿、综艺)、影片起播时定位的位置、影片结束时定位的位置;
收集的个人信息的类型与我司实现播控产品或播控服务的业务功能有直接关联;直接关联是指没有上述个人信息的参与,产品或服务的功能无法实现(此条款参照《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35273-2020)中第5.2条a项规定)。
请您注意,如您未注册CIBN帐号成为我们的用户,您可能因此将仅能使用第三方终端平台的基本功能并只能观看免费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此种情形下,我们将不会收集以上信息类型中的所有或部分信息内容。
1.2个人信息的使用
我们保证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时,将不会超出与收集您的个人信息时所声称的目的具有直接或合理关联的范围。因业务需要,确需超出上述范围使用个人信息的,将再次征得您的同意。
如所收集的个人信息进行加工处理而产生的信息,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将被我们视为个人信息处理。(此条款参照《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35273-2020)中第7.3条规定)
1.3您充分知晓,以下情形中,我们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同意(此条款参照《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35273-2020)中第9.5条规定):
1.3.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1.3.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1.3.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
1.3.4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1.3.5所收集的个人信息是个人信息主体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1.3.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1.3.7根据您的要求签订合同所必需的;
1.3.8用于维护所提供的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服务的故障;
1.3.9为合法的新闻报道所必需的;
1.3.10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
1.4我们从第三方获得您个人信息的情形
在一些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从第三方(主要指CIBN互联网电视播控平台合作的终端厂商)处获得您的个人信息。例如,您通过终端厂商帐号关联CIBN帐号登陆并使用CIBN互联网电视播控平台服务或授权导入的您在第三方平台的信息如头像、昵称。
1.5非个人信息
我们还可能收集其他无法识别到特定个人的信息(即不属于个人信息的信息),例如您使用特定服务时产生的统计类数据,如您使用帐号服务时的登录/退出记录、交互记录、错误记录。收集此类信息的目的在于改善我们向您提供的服务。所收集信息的类别和数量取决于您如何使用我们产品和/或服务。我们会将此类信息汇总。就本隐私政策而言,汇总数据被视为非个人信息。如果我们将非个人信息与个人信息结合使用,则在结合使用期间,此类信息将被视为个人信息。
2.1您对您的个人信息享有的权利
根据您所适用的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您有权要求访问、更正、删除我们持有的与您相关的任何个人信息(以下简称请求)。
与您CIBN帐号中的个人信息相关的更多详细信息,包括个人信息的来源、所用于的目的、已经获得您的个人信息的第三方身份或类型等(此条款参照《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35273-2020)中第8.1条规定),您可以通过联系本协议文末的邮箱或客服电话来访问和更改(此条款参照《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35273-2020)中第8.2条规定:个人信息主体发现个人信息控制者所持有的该主体的个人信息有错误或不完整的,个人信息控制者应为其提供请求更正或补充信息的方法)。
大多数法律要求个人信息主体提出的请求应遵循特定要求,本隐私政策要求您的请求应当符合以下情形:
2.1.1通过我们专门的请求渠道,并且出于保护您的信息安全的考虑,您的请求应当是书面的(除非当地法律明确承认口头申请);
2.1.2提供足够的信息使我们可以验证您的身份,确保请求人是所请求信息主体本人或合法授权人;
一旦我们获得充分信息确认可处理您的请求时,我们将在适用数据保护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对您的请求做出回应。具体而言:
2.1.3基于您的要求及适用法律规定,我们可免费提供一份我们已收集并处理的关于您的个人信息记录,如您提出对于相关信息的其他请求,我们可能会基于相关适用法律,并结合实际的管理成本向您收取一笔合理的费用。
2.1.4如果您认为我们持有的关于您的任何信息是不正确或不完整的,可要求基于使用目的更正或完善个人信息。
2.1.5根据您适用的法律法规,您可能有权要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数据。我们将会根据您的删除请求进行评估,若满足相应规定,我们将会采取包括技术手段在内的相应步骤进行处理。当您或我们协助您删除相关信息后,因为适用的法律和安全技术,我们可能无法立即从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我们将安全地存储您的个人信息并将其与任何进一步处理隔离,直到备份可以清除或实现匿名。
我们有权拒绝处理无实质意义/纠缠式重复的请求、损害他人隐私权的请求、极端不现实的请求,要求不相称的技术工作,以及根据当地法律无需给予的请求,已经公之于众的信息,保密条件下给出的信息。如果我们认为删除数据或访问数据的请求的某些方面可能会导致我们无法出于前述反欺诈和安全目的合法使用数据,可能也会予以拒绝。
2.2撤回同意
2.2.1您可以通过联系本协议文末的邮箱或客服电话进行撤回同意,对于CIBN帐号,撤回同意等同于注销您的CIBN帐号,因此您可以按照注销CIBN帐号的操作申请撤回同意。
2.2.2请注意,您撤回同意会导致某些法律后果。根据您授权我们处理信息的范围,这可能导致您不能享受CIBN互联网电视播控平台的部分服务。但您撤回同意或授权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
2.3注销服务或帐号
如您希望注销CIBN帐号,您随时可以前往“我的”> “牌照账号管理”>“注销账号”来进行注销操作。由于注销CIBN帐号的操作将使您无法使用部分服务,请您谨慎操作。我们为了保护您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会结合您的使用情况判断是否支持您的注销请求。
3.1为了向您提供服务,您同意我们可能需要将您的个人信息数据,提供给相应的终端厂商合作方(终端厂商的姓名及联系方式请以您使用我司播控平台时使用的硬件终端厂商、软件终端厂商公告为准)。
3.2我们与合作方合作过程中秉持着以下四个原则。
3.2.1合法原则:涉及的个人信息数据处理活动,遵守合法原则。
3.2.2保密原则:所涉及的个人信息数据,终端厂商将提供安全保护措施,在信息存储传输过程中提供加密保护,未经您同意不会进行共享,以防信息泄露。
3.2.3最小必要原则:数据使用必须具有正当目的,且应以达成目的必要为限。
3.2.4监督原则:所涉及的个人信息数据,我方会在合作方进行个人信息数据处理活动时进行监督,确保双方合作过程合法合规。
3.3当您授权同意将您的个人信息数据提供给合作方后,我们会将您的昵称、头像等信息(取决于该合作方的服务和产品性质)传给该合作方。若您不同意该合作方获得您的个人信息,请您不要同意授权。
请您注意,我们会将采取加密等手段保障您的信息安全,但您在合作方处的个人信息以该合作方的隐私政策为准。建议您仔细阅读合作方的隐私政策,正如您阅读本隐私政策一样。您可以通过联系本协议文末的邮箱或客服电话来取消对该合作方的授权。
4.1我们基于本隐私政策中所述的信息收集的目的所必需的期间,或者遵守适用的相关法律要求保留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在完成收集目的,或在我们确认您的删除或注销申请后,或我们终止运营相应服务后,我们将停止保留,并做删除或匿名化处理(删除、匿名化处理事项将在15个工作日完成;此条款参照《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35273-2020)中第6.4条c项规定)。如果是出于公众利益、科学、历史研究或统计的目的,我们将基于适用的法律继续保留相关数据,即使进一步的数据处理与原有的收集目的无关。
5.1若用户未满14周岁,则为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监护、指导下并获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阅读本隐私政策。
5.2我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只会在法律允许、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明确同意或保护未成年人所必要的情况下收集、使用、或共享的个人信息。如果我们发现在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则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信息。
5.3若你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当你对你所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有相关疑问时,请通过本隐私政策公示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5.4已满14周岁的成年人因任何原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参照适用本协议之未成年人使用条款之相关约定。
6.1如果您认为您的权利可能受到侵害,或者发现侵害个人信息权利的线索,您可以通过本协议文末的邮箱及客服电话向我们投诉。我们会收集您提交的帐号信息、举报内容、联系方式(邮箱或手机号码)、举证材料以便接收并处理您的投诉举报请求。若您不提供相关信息,我们可能无法处理您的请求及反馈处置结果。
6.2如果您对本隐私政策有疑问或建议,可通过邮箱【productservices@cibntv.cn】及客服电话【4000590806】联系我们。